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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2022-11-09     来源:青岛国动办

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

二、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审批。

三、监管措施及流程

(一)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3.对人防监理甲级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构建黑名单制度,并建立相关失信惩戒制度。

(二)监管检查流程

1.监管检查工作准备。成立监管检查小组,制定监管检查实施方案,进行监管检查培训,准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所需政策依据文件、检查表格等材料。

2.监管检查实施。根据任务分工,监管检查小组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相关本市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企业的资质、从业范围等随机开展检查。

3.监管检查结果汇总。各小组将各自检查情况汇总并形成最终的监管检查情况报告并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4.检查结果公布。在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网站上对监管检查情况报告进行公开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四、监管处理

对本辖区人防工程监理甲级企业的资质条件、从业情况进行核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人防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人防工程专业人员证书,有关工程业务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发现企业存在不满足资质条件和从业行为违法违规等问题,及时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省人防办,届时向社会公布。

五、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82938041,82938060

(联系人:赵慧 ;联系电话:82938076